1、本人毕业时发放的档案转寄单高校毕业生留存联
2023年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精神,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随档案材料密封,其中本人联已发放本人告知。
2、本人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
根据国办发【2023】13 号文件要求,2023 年起不再发放《报到证》,本人在省就业平台完成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
本人毕业档案去向可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自行查询,网址:dj.ncss.cn,毕业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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